今年夏季廣州颱風降雨天氣少,高溫天氣累計已超18天,如何更好地保障露天作業職工的權利再度被提上議程。8月5日,廣州市人社部門聯合安監、衛生、工會等部門組成42個檢查組,對市內多個建築施工企業等戶外高溫作業用人單位進行集中突擊執法檢查。其中,市人社局局長楊秦記憶體、副局長陳建龍親自帶隊,分別對天河、海珠區相關施工地和企業進行突擊檢查。
  南新竹售屋方日報記者 張西陸 見習記者 詹鵬飛 通訊員 陳爍
  3SD記憶卡5℃至37℃ 戶外工人應換班輪休
  “高溫津貼有沒有發放?”“清涼飲料有沒有提供?”“一天工作幾個小時?”昨日上午,楊秦率檢查組對花城大道和冼村路交叉口的珠江新城G2-2住商情趣用品、G2-5建設工地進行了突擊檢查。
  經檢查,上述兩處工地較好的執行了《廣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東森房屋辦法》的相關規定,從6月開始給工人發放高溫津貼,並提供相關清涼飲料。由於昨日上午氣溫在32攝氏度左右,上述兩處工地並未停止作業,楊秦也來到施工現場與工人們進行交流。
  在瞭解到兩名工人均在廣州工作多年,且企業有按規定發放150元每月的高溫津貼後,楊秦表示,對於高溫勞動保護,高溫津貼發放只是其中一個環節。其它諸如35至37攝氏度,戶外工人應當換班輪休;37至39攝氏度,戶外作業全天不得超過6小時;39攝氏度以上應該停工。
  當天上午,陳建龍率隊來到海珠區,對新港東路廣州琶洲B2區建設工地進行了突擊檢查。該建設工地按照相關規定為工人發放了高溫津貼,並提供清涼飲料。但在與工人的交流中,陳建龍發現該施工單位存在加班嚴重的問題。
  據工人反映,該工地每個月有較多天數要加班,而且每次加班3個小時。“如果每個月加班時間超過了36小時是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陳建龍要求相關部門對該施工單位繼續進行監督,如果存在違法違規行為,要責令其整改或進行懲治。
  已為6406人追回逾113萬元高溫津貼
  楊秦介紹,今年6、7月份,全市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護部門勞動檢查機構共計出動1259人次,發放宣傳資料2萬份,檢查用人單位2194戶,涉及勞動者18.4萬人。其中,大部分用人單位能依規做好高溫勞動保護工作。另外,市勞動監察機構已對92戶未依法發放高溫津貼(涉及6406人,高溫津貼金額113.56萬元)、103戶未依法發放清涼飲料的用人單位責令改正。
  根據相關法規規定,如果企業沒有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責令其整改。如責令之後還沒有整改,那麼就由人社部門進行處罰,處罰的標準是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
  “雖然高溫天氣勞動安全保護工作取得了一些效果,但宣傳力度和檢查力度不能減。”楊秦表示,通過宣傳和執法檢查,要讓更多的用人單位清楚自己的工作以及需要採取的工作措施,更多的勞動者清楚自己的合法權益及依法維權的途徑和方法要求。
  此外,針對不少工人反應的高溫津貼標準偏低的問題,楊秦坦言:“每月150元是偏少,但政策的制定方在廣東省,我們也已向省廳反應了這一情況。”
  焦點問答
  35℃以上 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不得室外作業
  市民:高溫作業人員內的高溫津貼如何?
  市勞監支隊: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向高溫作業人員發放高溫津貼,併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項目及數額,如果用人單位未在工資清單中列明,一旦發生爭議,將有可能承擔不利後果。同時,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最低工資標準均不包含高溫津貼,用人單位不得因發放高溫津貼、因高溫天氣縮短工作時間或停止工作而減發給職工工資。
  市民:高溫天氣期間,對懷孕的女職工和未成年工有什麼特殊保護規定?
  市勞監支隊:由於身體原因,懷孕中的女職工和未成年工(指年滿十六周年,未滿十八周歲的勞動者)需要特別的保護,相關辦法明確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的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度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工作及溫度在33度以上的作業場所工作。
  市民:在高溫天氣下中暑了,是否可以認定為工傷並享受工傷待遇?
  市勞監支隊:在高溫天氣下勞動,很可能發生中暑,為切實體現對勞動者的保護,辦法規定,勞動者因在高溫天氣下工作引起中暑,經省衛生行政部門批准的職業病診斷機構診斷為職業病的,可依法申請工傷認定。經認定為工傷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市民:目前人社行政部門的舉報投訴渠道有哪些?
  市勞監支隊:1.來訪。即本人或委托人到人社部門舉報、投訴。目前,廣州市各級人社部門都設有專門的窗口接受勞動者的舉報、投訴。來訪時,必須帶好身份證、勞動合同、工資單等用工資料,並按規定填寫相關表格。
  2.來信。即通過信函的形式向人社部門舉報、投訴。信函中,應載明涉事單位基本信息、主要違法事實、主要訴求,並附上相關證據資料。
  3.電話。廣州市勞動保障維權熱線電話為12333。
  4.網絡。廣州市人社局官方網站設有“監督投訴”欄,可以直接受理舉報、投訴。
  記者手記
  突擊檢查過後會否“濤聲依舊”?
  高溫炙烤下的羊城,空調吹不到的地方,許多勞動者正全身濕透,默默堅守。
  關於高溫津貼標準和防暑降溫措施,從地方到國家,都有明確規定,為揮汗如雨的人們送去了制度上的清涼。相關部門也會在每天津貼發放的這幾個月裡加強巡查力度,為勞動者維權撐腰。
  然而,從筆者參加過多次相關執法組對戶外高溫作業用人單位突擊執法檢查活動的經驗看來,用人單位的工作大多比較到位。但是否能從一而終地做得如突擊檢查般到位?筆者對此仍心存疑慮。
  一個小細節吸引了筆者的註意:在新港東路廣州琶洲B2區建設工地,一個盛有液體的不鏽鋼桶擺放在工地休息室門口。據施工方負責人介紹,這是為工人準備的解暑涼茶,當市人社局副局長陳建龍掀開桶上的蓋子,一股草藥味道撲面而來,滿滿一桶涼茶似乎並未被動過。而在整個檢查過程中,筆者也未發現有工人來此裝涼茶。
  出台多年的高溫津貼制度之所以執行不力、強制力不足,最關鍵是缺少嚴厲的罰則。企業的違法成本低,從自身利益出發很可能選擇不付出這一部分津貼資金。另外,高溫津貼金額不高,很多人不會為了這點錢與用人單位打官司。
  任何政策執行,最怕的就是“口惠而實不至”,各級檢查過後,戶外工人的工作條件是否依舊?相關部門應該怎樣才能管住、管好用人單位是值得深思的話題。  (原標題:37℃-39℃ 戶外作業全天不得超6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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