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迎節
  本報訊 從今年1月1日起,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再次上調。昨天下午,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聯合下發了這一通知。據瞭解,這是我省連續10年上調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而且今年每人每月增加115元,這比去年多了15元。此次上調依然採取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普遍調整
  每人每月增加115元
  根據通知,從2014年1月1日起,我省為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含退職人員,不含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退休工人)。
  其中,普遍調整主要按以下兩部分增加養老金:一、調整範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15元;二、按調整範圍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適當傾斜
  月養老金不足千元?再增加35元
  通知中還指出,適當傾斜,就是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再適當提高幾類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首先,對截至2013年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準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4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5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6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70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80元;年滿90周歲90元。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准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準。
  其次,按照本通知進行普遍調整和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傾斜標準增加養老金後,月養老金仍未達到1000元的退休人員,再增加35元,但增加後不得超過1000元。
  此外,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在按以上規定調整後達不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通知要求
  確保上調的養老金本月發放到位
  據省人社廳通知,此次上調所需的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直接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在數據庫中增加,實行社會化發放。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
  通知還明確要求,必須確保4月份將增加的養老金髮放到位。同時,要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徵繳等措施,提高基金支付能力,確保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拖欠。  (原標題:我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再上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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